问题 | 买房两年半了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您所愿,购买房产者有权选择与销售方积极磋商寻求达成一致以终止交易关系,同时也可以根据双方在购房合协议定的条款以及法律规定的解约情形出现之后,向销售方发出全面退房提示函。当上述退房通知书被妥收之时,购房及销售双方之间的房屋出售契约将自动解除并得以撤回。然而,若不符合退房相关的基本要求,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实现退房的目的。假如强制进行退房行为,那么恐怕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也是不可避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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