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不想签了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后若需退房的时限,并未有具体明文之规定。然而,若是开发商有严重违约行为发生,购房者便可依据法律法规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力,要求退房并且对开发商所造成的违约责任进行追责。在此情形下,主要有如下三点需要注意:首先是逾期交房现象,如果其超过了一定的期限,购房者将有权考虑选择退房;其次是如果房屋出现了重大的质量问题,已经无法通过修理来恢复至预期的质量标准,那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房者也可选择退房处理;最后,由于开发商自身的过失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依照法定程序最终获取到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这种情况也是可以作为退房理由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