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买房退房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选择分期付款并最终决定放弃购买房屋的行为,一旦违反了相关法规条款,便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此时必须承受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该责任可涵盖多种形式如继续执行合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及对由于他人违约行为而实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补偿等。以上规定以内,若有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那么其所需要承担的损失赔偿数额务必要等同于因违约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这其中也包括违约之后可能获得的原本预期收入、利润或者其他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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