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纠纷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若借款人为拖欠还贷事宜而遭起诉至法庭,通常情况下,裁定机构将会责令其尽快履行债务责任,偿还贬值利息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借款人在困难处境下身无分文,无法支付所欠贷款,则法庭或许会考虑将其实施贷款的房产作为替补资产来赔偿债权人的损失。换句话说,法院可能会执行强制拍卖或变卖该房产,并将所得之款用于补偿债权人的欠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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