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开发商纠纷不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能满足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标准,那么这一约定条件即消费者与房地产开发商在订约时明确设定的退房具体条款。当此类情形发生之时,我国法律体系更加注重强调并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和保护交易各方的自由意志及其深度设定。只要双方当事人之间已经明确规定了退房事宜的详细标准,并且身为消费者的您能够提交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这些退房条件的存在(例如,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付时间超过一定时期),那么你便有权利拒绝签订接收房屋的协议。比如,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可以在购房合同中拟定小区规划或者附属设施不符合销售广告或者销售说明书的宣传内容以及在房屋交付后的特定时间内不能够获得房产证书等退房条件。另一方面,也可以约定基础设施的实际使用情况,即参考我市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中第十四条所订立的出卖方关于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筑运行状况的承诺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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