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烂尾房集体断贷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业主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并非投资关系,而是一种贷款性质的合同关系。因此,若房产出现建筑工程无法按期完工的情况,这并非银行负有的责任。然而,如果业主在这种情况之下擅自中止对该笔贷款的履行义务,那将被视为一项债务违约行为。对于此类行为,应当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基于此,作为业主,我们应该避免自我中止贷款,更为妥当的方式是选择通过法律渠道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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