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纠纷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律程序中处理居住权争议的过程,一般可划分为以下几个关键步骤:首先,撰写相应的起诉状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之一。而后,诉讼当事人需将起诉状提交至不动产所在地区域(当涉及已经进行过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时,应在不动产登记簿记录所显示的地方提起诉讼;而对于尚未完成登记手续的不动产案件,则应当依据不动产品权的实际所在地作为诉讼地点)的法院受理。最后,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即可完成整套操作流程。由于此类纠纷往往与不动产物权密切相关,因此依法必须向具备专属管辖权的特定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