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结顶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通常情况而言,若期房的建造完成日期超出了原定的时间框架,那么该开发商便已经构成了违约。然而,这也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若是由于其他因素,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开发商并不算做出违约,因为他们无法预见并且也无法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根据我国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有着清晰且详尽的法律依据,其在第五百七十七条中指出,合同的双方都有责任承诺严格遵守和执行签订的条款,若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是未按照约定的标准来进行履约,则应该对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根据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某位契约方通过言行明确表达出不会履行其合同责任,并且这种情况持续至合约期限结束之前,则同他签署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该名契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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