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没交楼退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状况需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判断,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则有可能被退还:首先,倘若由于某种难以预见且无法避免的特殊状况所致,双方均无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或是就先前约定的购房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无法达成共识,进而无法签署协议,且此种结果并非由任一方造成,那么在此情况下,支付的定金便可予以全额退还;其次,如果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方面单方面的违约行为引发交易无法按计划持续进行,此时支付的定金也能获得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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