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首要之举是与房地产开发商联系,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明确的合同关系,因此开发商应当对商品房的质量问题负有最终的责任。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或对于其解决方案感到难以接受,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诉请求,或者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等方式来寻求解决。对于业主而言,还可以选择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全面的鉴定,此类鉴定结论将被视为民事赔偿中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若是以上所有途径均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购房者则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自身权益状况,采取司法诉讼等方式,对开发企业提出严格起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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