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商铺出现的纠纷找谁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买到的新建房产存在质量瑕疵,则作为消费者的您有权与出卖方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彻底整改。然而,倘若经维修保养后依然未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这位消费者便可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构这份房屋交易合同,同时诉求出卖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弥补自身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