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以买房为由拿的钱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以买房为由拿父母钱的处理,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借款性质 当子女向父母拿钱时,如果明确表明是借款,且有相应证据支撑,在这种情况下,这笔钱就应按照借款来处理。 父母作为出借人,有权在合理的时间要求子女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可能约定的利息。 二、赠与性质 若不存在能证明是借款的相关证据,且从常理推断,父母是出于帮助子女解决买房资金困难的目的,自愿将钱给子女,这种情况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 一般而言,赠与行为完成后,通常是不可撤销的。 不过,如果出现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例如子女严重侵害父母的人身权益或者财产权益等,父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子女返还相应款项。 三、出资性质 若父母出钱是作为购房出资,情况则更为复杂。 在房屋产权归属等方面,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来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买房缺钱,向父母拿了一笔钱。小朱未打借条,父母也未明确表示是赠与还是借款。后来小朱与父母关系恶化,父母要求小朱还钱,小朱认为是赠与无需归还,双方就该笔钱的性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借款性质,由于小朱未出具借条等能证明借款的证据,难以认定该笔钱为借款,父母无法以借款为由要求小朱偿还本金及利息。 2、关于赠与性质,虽无借款证据,但父母给钱是为帮小朱解决买房资金困难,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若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赠与完成后不可撤销。 3、关于出资性质,因未明确是出资购房及相关约定,难以按出资性质确定各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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