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手续: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 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不动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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