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多卖的处理:
1、已经完成过户的购房者将获得商品房所有权。 凡是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无法再要求过户。 另外,如果办理过户的购房者被认定为和卖房人恶意勾结过户,其他购房者则可以主张该过户手续无效,房屋交易无效。 2、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可追求卖房者违约责任。 由于仅仅完成了购房合同签订,但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过户。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即使付了全款,也只能追求违约责任。 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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