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转让协议也就是转让合同,我国《民法典》对合同需要约定的内容做出了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因此,房屋转让协议中,需要约定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等; 2、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比如实际面积等; 3、转让价格; 4、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支付或是银行转账,全款或是分期等; 5、约定交付房屋的期限; 6、双方违约的赔偿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转让,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也就是说,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需要尽快办理转让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 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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