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后,如何处理合并前的债务 |
分类 | 公司经营-兼并收购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合并之后,其合并前所产生的债务应由合并后继续存在的公司或全新的公司负责承担。
关于公司合并,通常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类型: 吸收合并以及新设立合并。 但无论选择哪种合并模式,在合并完成之后,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将自动转移给合并后所组建的新的法人实体以行使和承担。 同时,参与合并的各个方的债权和债务亦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亦或是新设立的公司进行延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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