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名做公司的法人,如何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降低风险: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楚是否有违法(包括不作为)的情形,如有则投反对票。 3、在公司章程及聘任合同中规定/约定好辞职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有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或者管理极不规范,果断辞去职务,不要等到事情不可收拾。 4、自己保管好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印章则明确由其他的专人保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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