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期间对外借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破产程序实施过程中,向外借贷往往被视作例外状况。
若该借贷行为旨在为破产业绩的重组、持续运营或者其他有助于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目标服务,并且已经通过法定的破产管理流程以及相关机构的批准,则有可能得到认可并予以妥善处理。 然而,若未遵循合法的程序及审批规定,此种借贷行为很可能无法获得破产程序的认可,从而使贷款方面临无法追回借款的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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