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后工资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从企业宣布破产以后,首先需要处理的事项就是员工工资的支付问题。
在此情形下,企业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其破产财产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后,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破产企业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4)破产企业欠缴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5)以及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6)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因此,作为员工,我们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向企业清算小组申报债权,并要求支付所欠工资。 若企业清算小组拒绝支付或存在争议,我们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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