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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后财产清算还不够还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当公司遭受破产之灾时,其财产清理所得款项未能完全偿还所有债务,往往参考以下几个步骤予以处置:
首先,需按照法定法规的明确规定,对破产财产实施清算并按优先级进行偿付。
在优先清偿完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剩余部分将遵循如下顺序进行债务清偿:
(一)破产人士所拖欠的职工薪酬及医疗、伤残津贴、抚恤等相关费用,以及应该划拨到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须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
(二)破产人士尚未缴纳的,除了前述第1点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士所拖欠的税收款项;
(三)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
倘若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后,债务仍有未能全额偿还的情况,那么未获清偿的那部分债务,在法律层面上通常会被认定为已经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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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