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的公司债务怎么解决员工工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破产清算阶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工资将被作为优先级别的事项予以优先偿还。
在这一过程中,首先需要对破产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清点与估值,随后再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对这些资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而员工工资正是优先于其他各类债务获得偿还的重要标的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在缴清各项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会依照以下顺序进行偿还:(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及抚恤金等款项; (2)应当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3)破产企业拖欠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4)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总而言之,尽管在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员工工资会得到优先保障,但是具体的清偿金额与方式仍需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财产状况来最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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