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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公司破产股东需要赔钱吗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步入破产的境地之际,其股东通常无需动用自身的私有财产为公司债务付出代价,然而,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他们仍然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例来说,若某位股东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或全面履行其应尽的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他就必须补足自己所欠缺的那部分出资额。
除此之外,倘若股东滥用了公司作为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所享有的有限责任权利,以此来逃避债务,并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那么这位股东将不得不对公司的债务负起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当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对于那些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债务人的出资人,管理人有权要求他们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且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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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8: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