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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破产了欠款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陷入破产境地,欠债的处理方式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通常而言,当破产流程启动之时,将会有法定的破产管理人全面接手破产公司的资产与业务事宜。
身为债权人,阁下须在宝贵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详细告知自身债权状况。
在优先偿还破产程序所需支出和破产关联方的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按照如下次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士拖欠的员工薪资、医疗开支、工伤补贴及抚恤费用,以及属于应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这两项基金的数额,同时包括法律、政府政策明文确立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都需要第一优先偿还;
(2)破产人未按时缴纳的除了第一款项提到的社保费用外的所有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及其所欠缴的税款;
(3)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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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6: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