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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逾期未申报该如何处理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由本院所决定的债项注册期限之内,如债权人未能履行债项注册义务,则在公司破产后财产的最终分配流程之前,亦可进行补充注册。
然而,在此前所进行过的分配将会被视为无效,无法再给予相应的补充分配。
因此,债权人在本院规定的债项注册期限内必须依照法规进行注册,而债项的注册期限将从本院正式发布公司破产申请通告之日算起,最短不得低于30天,最长不可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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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3: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