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整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要求偿还债务。
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企业财产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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