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负责人变更的步骤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单位变更财务负责人事宜,我们建议您前往本地的主管国税局和税务局进行办理。
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困扰,请务必在两个税务机关均提出变更申请。 以下是所需提交的资料: 首先,您需要准备一份税务变更表格(该表格可赴国税局领取); 其次,请提供贵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注意提供您所在单位关于新任财务负责人的任命书; 接下来,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最后,如果可能的话,还需提供财务负责人的从业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通常情况下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财务负责人一职通常由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担当,他们主要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监督等重要职责。 我们在此强调,作为一名合格的财务负责人,必须具备至少会计师的资质,且拥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积累。 同时,他们还应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