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资企业的股东的连带清偿责任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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