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履行完毕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履行完毕的离婚协议在特定条件下具备有效性。
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作为先决条件的协议,它有着明确的生效时间节点,即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的那一天起开始生效。 倘若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然而却未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个协议就尚未生效,对双方也不产生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 一旦完成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便正式生效,此时双方都有责任按照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去履行各自的义务。 要是其中一方没有把协议约定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依据这份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不过,如果在协议当中存在着欺诈行为或者是受到胁迫等情况,这些因素会导致协议成为可撤销的情形,此时受损害的那一方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该协议。 总而言之,未履行完毕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是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以及是否存在可撤销的情形等这些关键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他们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可小朱未完全履行协议内容,小李要求小朱履行,小朱称协议存在欺诈想撤销。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未办离婚登记时协议未生效,办理后才生效,所以之前协议无强制约束力。 2、办理离婚登记后,小朱未履行完毕,正常情况下小李有权起诉要求履行。 3、若小朱能证明协议存在欺诈等可撤销情形,小朱可请求法院撤销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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