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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证必须要在领证的地方办理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证并非一定得在领证的那个地方去办理。
通常来讲,要是夫妻俩人都愿意离婚,那就得一起去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件事儿。
不过,如果有一方离开自己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并且连续在别的地方居住了一年以上,那也可以在自己居住的这个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好多材料。
首先是双方的户口簿,这能清楚地知道双方的户籍信息。
还有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
结婚证也不能少,它可是证明两人婚姻关系的关键。
另外,还得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这里面要把子女抚养的问题、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的处理等这些重要事项都协商好、写清楚。
婚姻登记机关会非常认真地对这些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得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的,而且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各个方面都协商一致,才会给予登记,然后发给离婚证。
所以,离婚证并不是非得在领证的那个地方去办理,只要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地点,都可以办理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欲离婚。小朱常住户口所在地为A地,二人在B地领证。小朱认为必须在B地办理离婚证,小李则称可在A地办理。小朱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C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小李认为也可在C地办理。二人对离婚登记地点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可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且连续在其他地方居住一年以上,也可在此地办理。小朱在C地居住超一年,C地也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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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