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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才算侵占私人财产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私人财产罪,确切地说就是侵占罪。
下面来详细说一说构成此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条件:
构成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这意味着犯罪主体需是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只有达到这个年龄标准,并且具备能够对自身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才可能构成此罪。
2.客体条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简单来说,就是他人对自己财物所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任何对这种所有权的非法侵犯,都可能涉及到侵占罪。
3.行为对象:
主要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例如,帮朋友保管贵重物品,他人不小心遗落的钱包,以及在地下偶然发现的埋藏财宝等。
4.行为表现:
-首先,要有合法持有他人财物的前提,像基于保管合同、租赁关系等合法途径获得对他人财物的暂时控制权。
-其次,实施了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也就是将原本只是持有的状态转变为据为己有。
-最后,经财物所有人要求退还而拒不退还,这是认定侵占罪的关键条件之一。
5.数额标准:
一般来说,侵占财物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具体数额标准各地可能因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不同。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需要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才会受理。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贵重相机交给小李保管,一段时间后,小朱向小李索要相机,小李却称相机是自己的,拒不归还。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侵占,小李则辩称只是暂时使用。争议点在于小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私人财产罪。

案情分析:

1、主体方面,小李是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侵占罪主体条件。
2、客体上,小李的行为侵犯了小朱对相机的所有权。
3、行为对象上,相机属于小朱交给小李代为保管的财物。
4、行为表现上,小李有合法持有相机前提,却实施非法占为己有行为,且经小朱要求退还而拒不退还。
5、若相机价值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且小朱向法院提起自诉,小李可能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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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6: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