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构成刑事犯罪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犯罪罪名的构成其实主要就这几个要点啦。
在主体方面呢,得清楚犯罪主体有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像一般来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就应当负刑事责任啦,要是不满十六周岁,有些犯罪可能就不用负刑责呢,同时还要看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要是精神有问题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那也可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呢,有故意和过失之分。 故意又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呢,是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而过失也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过于自信则是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客体方面呢,就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啦,比如抢劫罪侵害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客观方面就更全面啦,包含犯罪行为,像抢劫行为、盗窃行为等; 还有犯罪结果,比如抢了多少钱、伤了几个人等; 犯罪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很重要,就是这个行为导致了那个结果; 另外还有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这些都对定罪量刑有影响呢。 就拿故意杀人罪来说,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主观上就是故意要剥夺他人的生命,客体就是他人的生命权,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就是它的构成要件啦。 不同的刑事罪名在这些具体构成要件上肯定是有差异的,所以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呀。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