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殴能不能定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互殴与寻衅滋事罪确实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互殴一般是因为双方之间存在着某种矛盾冲突,从而相互进行伤害行为。 这种伤害行为往往是基于具体的事由,是一种相对较为直接的冲突表现。 而寻衅滋事罪则主要是针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当互殴发生在公共场所时,如果这种互殴带有随意性,是出于逞强斗狠、无事生非的目的,对社会秩序造成了破坏,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比如说在街头,毫无缘由地去挑衅他人,进而引发互殴,这种行为就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 然而,如果互殴是有原因的,像双方存在明确的民事纠纷,比如因经济纠纷而引发的肢体冲突,并且这种冲突并没有对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的扰乱,那么通常是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互殴行为本身依然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判断互殴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关键在于其是否对公共秩序造成了实质性的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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