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钱算开设赌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实施开设赌场罪的定罪量刑,不仅仅依据赌资单一标准进行判断。
一般公认的观点是,若每次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或每次涉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人民币五万元及以上,或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及以上,或者有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行为,均可以被视为涉嫌开设赌场罪。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我们还需要全面考虑到赌场的规模、运营时间、组织形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等诸多因素。 举例而言,虽然赌资数额尚未达到上述的标准,但是因为组织赌博的规模相当庞大,并且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种情况下也极有可能被判定为开设赌场罪。 因此,关于是否成立开设赌场罪的判断,实际上是一个复杂且综合性的法律认定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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