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才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本罪的主体应为一般的公民个体,也就是应当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同时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看,其表现形式为故意,并且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上具有通过开设赌场来获取经济利益的明确意图; 再者,从客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开设以自己为主导,并在其控制之下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的场所的行为,例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组建赌博微信群或者利用现实生活中的实体场所招徕赌客等等。 至于情节方面,则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例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人民币三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等。 然而,若开设赌场的规模较小、赌资数额有限、参加赌博的人数较少,那么这一行为并不足以构成犯罪,只会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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