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手打人怎样还手才算正当防卫罪行为之一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正当防卫并非被定义为“正当防卫罪”之名下。
当涉及到动手殴打的状况时,实施回击须满足如下特定条件方可构成正当防卫: 首先必须有不法侵害之实态; 其次正当防卫的初衷须旨在捍卫合法权益,而非基于主动挑衅或报复意图; 再者,防卫行动必须具备必要性及适当性特征,且不得明显超越必要限度从而造成了重大损失。 例如,倘若对方始终挥舞拳头对您发起攻击,您使用格挡技法、推搡他等动作来规避其进一步危害,同时又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妨碍您保护自身权益,那么您的行为便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然而若您在对方已经停止违法侵扰行为之后仍然予以反击,或者您的反击行为过于激烈导致对方遭受严重伤害乃至死亡,那么这很可能已超出正当防卫的合理范围。 总而言之,对于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境,全面考虑侵害行为的性质、程度以及防卫手段的选择及其所产生的结果等多方面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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