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之后还要诉至法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和解之后是否必须诉诸于法院,是否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这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假如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无需对其判处有期徒刑或免予判刑,那么政府检察机关有权认定被告人无罪,进而决定不予起诉,此类情形下,则案件无需再递交法院审理。 然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或者不满足上述无罪不起诉的条件,即便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件仍然有可能被移交至法院进行审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量刑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到已经达成的刑事和解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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