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赃罪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销赃罪(也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是具备减刑可能性的。
例如,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改造和教育,确实具有诚心改过的意愿及表现,或者在改造过程中展现出立功行为,这些都是可能为其争取到减刑机会的重要依据。 然而,最终是否能实现减刑的愿望,则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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