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我没动手在那里会被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聚众斗殴相关案件的处置问题,若您并未直接实施暴力行动而仅是参与了相关集结活动,那么是否应当面临刑事处罚则需要依据多种复杂的考量因素做出判断。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您在事件现场所扮演的角色及其主观动机等等要素。 若您在该过程中并未积极地参与到斗殴的组织、策谋和怂恿等关键环节,并且亦未对斗殴的进行起着任何鼓舞士气或者制造声势等推动作用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将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然而,倘若您在事件发生时,确实发挥了某种程度上的推动作用,即使您并未直接采取暴力手段,仍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