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公安局有立案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很遗憾,侵占罪的治疗方式有严格规定:仅当被害人提出诉讼请求时,法院才会予以审理。
这是一种典型的刑事自诉案件类型,通常情况下,并不属于公安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 具体来说: 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告诉才处理的含义是指只有在被害人提出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予以审理的案件。 若被害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没有陈述事实真相,那么法律对此类案件将不予干预。 然而,如若被害人因为受到强制或威胁而无法表达意愿,那么人民检察院以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可提出诉讼请求,此类案件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诉讼请求并撤回之后,司法机构将不会再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在此之前已经启动了追诉程序,那么应当撤销案件。 关于本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 具体而言: 1.首先,要有通过规范、善意且合法的手段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这是构成侵占罪的关键前提条件,也是区分本罪与其他犯罪之间差异的核心特征。 若非通过正当、善意且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的行为具有非法性质,那么便无法构成侵占罪。 2.其次,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的行为。 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视为自己的财物,以所有者自居,擅自进行处分、使用和收益。 其中,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抵销债务、设定抵押进行使用,但不应包括故意毁坏这类处分方式。 对于具备后者这种行为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并依法科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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