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事要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适用于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且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例如,当犯罪嫌疑人正准备实施犯罪、已经实际执行了某种犯罪行为或其犯罪行径在犯罪发生时立即被发现者; 当犯罪行为遭到受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并确认其为罪犯者; 当其居所或所在地发现存在与犯罪相关的确凿证据者; 当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为过后试图自杀逃避法律制裁、逃离现场或试图藏匿不归者; 当犯罪嫌疑人有意毁灭、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给他人以包庇自身罪行者; 在尚未清楚透露真正姓名和具体住址,以及无法确定其真实身份者; 以及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组织群体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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