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分割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纠纷事宜,以下是详细的处理策略说明:首要步骤,当涉及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范围内的争端时,应首先鼓励争议各方进行平等、自愿且自行协商解决;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寻求当地乡镇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协助进行调解工作;如果经过上述两个阶段的努力仍未解决问题,那么对于涉及到单位之间的争议,应当将其上报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然而,对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据自身职责权限进行裁定;倘若争议方对相关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他们享有权利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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