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三个月怎么还没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盗窃罪的案件在三个月内仍未作出判决,其背后可能存在着诸多因素。
例如,该案情错综复杂、涉案证据繁多且需耗费外时间进行审核确认; 亦或是由于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须逐一厘清各自身份及相应责任,导致审理工作进展缓慢。 此外,也不排除在案件审理期间,因出现某些必要的补充侦查等情形而导致审理周期延长的可能性。 然而,通常而言,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在法定时限范围内完成相关程序,便可视为依法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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