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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持有弹药罪是怎么构成的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该罪名的构成要素,总体上包含了如下几个关键点:犯罪分子在主观上明确知道自己所持有的物品属于弹药范畴;
同时,其实际所持有的弹药数量也达到了法定要求。
这里所说的“弹药”,不仅涵盖了传统意义上的军用子弹,还包括各类气压式手枪所使用的铅弹等。
举例来说,如果犯罪分子被发现持有军用子弹超过二十颗、气压式手枪的铅弹超过一千颗,或者其他类型的非军用子弹超过二百颗,那么他就有可能涉嫌犯下这一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持有行为并不需要具备特定的目的性,只要是未经合法授权的持有,都有可能构成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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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