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犯他人财产罪中的恶意侵占类型,即典型的侵占犯罪,其立案门槛往往是行为人为满足自身利益需求,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的受托管理的他人财务,且这一过程中非法占有财物的数达到一定标准,例如占为己有时,财物的价值超过了一万元人民币,并且在被要求归还时,行为人拒绝执行。
另外,如果行为人将他人遗失或隐藏的物品非法占为己有,且该行为涉及到的财物价值足够大,也可以被认定为侵占罪,并且在被要求交出或者返还时,行为人均采取反制态度,拒绝服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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