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转账记录构成盗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纯凭借转账纪录往往难以为直接证明构成盗窃罪的扎实证据。
盗窃乃是一种基于非法占有的动机及心理,采用秘密手段从他人或机构处获取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虽然转账纪录本身亦可揭示资金流转的状况,然而却无法确切证实此笔转账交易乃在未获合法授权、秘密进行以及违背所有者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完成。 若欲判定为盗窃罪行,则需结合其他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例如涉案人员之间的人际关系、转账发生时的具体情境、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 倘若缺乏其他相关证据予以相互佐证,仅凭转账纪录恐难以准确无误地认定为盗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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