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认罪认罚还有可能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后,仍然存在被依法不起诉的可能性。
所谓认罪认罚,即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动作出真实而详尽的自白,承认公诉方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同意按照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标准接受相应的惩罚。 但是,做出不起诉的裁决时,司法机关将会全面深入地权衡诸多复杂多样的因素,例如涉案行为轻微或尚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应受刑罚限度,以及依据刑法规定可以不对其判处刑罚,甚至可对其免于刑事处罚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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