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不知情的情况帮忙收钱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开设赌场犯罪活动的案件审理中,对于当事人在毫无预知或意识不明的前提下帮助收取了赌资这一行为,其刑事责任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而审慎的评估判定。
假如能充分证实该当事人的确对所收到的所有资金全然不知,且未曾参与过赌场的任何运营及管理工作,那么他/她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有开设赌场罪。 然而,要想证明当事人的无辜往往并非易事,需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综合考量诸多复杂因素,例如当事人与开设赌场者之间的密切关联程度、收取赌资的具体方式以及频率、是否获取了远超常人的巨额回报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