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证据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证据,指的是那些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进行了开设赌场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各项具体客观事实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主要涵盖但不仅限于如下几大类型: 首先,是实物证据,如为赌博活动提供服务的各类器具以及赌博所得资金等; 其次,是书面证据,如赌场的收支明细账目、交易记录等; 再次,是证人证言,即了解赌场实际运营状况的相关人员所作的陈述; 此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自身的供述与辩解; 再者,是鉴定意见,例如针对涉案金额的专业鉴定结果; 最后,还有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各类笔录,以及诸如监控录像、网络赌博的电子数据等视听资料及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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