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权的认定的规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共同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其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如果该笔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亲自手书签字确认的,或者是在夫妻一方在事情发生后表达认同身份并追认为共同债务的,那么此种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理应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 其次,对于那些被用做家庭日常开销以及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而言,其也应该被定性为夫妻共享的负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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