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罪金额如何界定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包庇罪的构成并不以涉案金额大小作为判断标准。
所谓包庇罪,乃是指行为人在明知对方的犯罪事实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临时居住之地或者用以财物,并协助其隐蔽或者提供虚假证明包庇等违法行为。 在本罪中,关键的要素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实际实施的行为。 即在主观方面,必须明确知道有人正在进行犯罪活动,且仍然有意提供掩护; 而在客观方面,则需要有实际的行动,例如为犯罪分子提供藏身之处、财物,协助其逃避追捕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来包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